为纪念大学四年同窗之谊聚餐,张某却因一时邪念,强奸了同班同学。目前,张某被移交蜀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4月29日晚,即将毕业的张某和小娟一行四人来到宁国路一家酒吧聚会,谈及即将各奔东西,四人都很伤感,不知不觉中就喝了十几瓶啤酒和一瓶香槟。晚上11点,4人离开酒吧,张某负责送已烂醉的小娟回家。打车回家路上,因为小娟呕吐不止,被司机赶下了车,在搀扶小娟的过程中,张某产生邪念。恰好此时路边有个快捷酒店,于是张某扶着小娟开了房间,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。次日清醒过来的小娟报警,随后张某被抓。
审查中,检方发现张某为湖南人,家庭贫困,供出一个大学生不容易,且张某认罪态度诚恳,并获得小娟家人谅解,于是联系学校给张某一次答辩机会。 7月19日,张某在拘留所内完成论文答辩。目前,张某因涉嫌强奸罪将被提起公诉。(记者刘忠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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